苏州的家长注意了!!
按照规定,
2019年苏州市区积分入学
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离截止申请
只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
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孩家长
请抓紧时间了!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准备在2019年秋季在苏州市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上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外地户口小孩要先通过申请积分入学获取入学资格才能在苏州就读的。
2019年苏州市区
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
自1月1日开始,4月15日截止,
所以小编在此提醒
符合积分管理条件
需要为其适龄子女申请
就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
外地户籍家长们,
尽快在4月15日前
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
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细节提醒
1、如需递交相关材料,或需刷新相关加分信息,也请在4月15日之前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因4月13日、14日为双休日,无法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所以建议有需要的申请人可提前带好相关材料至申请窗口进行办理,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接下来我们重新回顾下
苏州市区积分入学
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
1
申请条件
·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在2018年8月31日前,连续合法居住时间满一年,且在苏州市区缴纳社保。
·小孩在2019年秋季将要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的,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备注:
①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②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③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居住证原件
③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④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请就读一年级:
①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②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①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②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加分材料:参考《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可前往居住地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
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按规定填写表格,
并根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
结合自身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那么,如果符合申请要求
可以申请哪些学校?
有没有学区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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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开放学校及服务区域
◆◆ 小学一年级 ◆◆
◆◆ 初中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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